衡水銀行測試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二包(外圍包)(四次)談判公告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業(yè)務需求,現就衡水銀行測試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二包(外圍包)(四次)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談判。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衡水銀行測試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二包(外圍包)(四次)
(二)項目編號:HSYH-XXKJB-03-20260130-0043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數量:1家。
(五)工期要求:2026年10月份完成。
(六)項目內容:
核心項目群建設以新一代核心系統(tǒng)群順利上線為基礎目標,以新一代核心系統(tǒng)項目群建設為主線,外圍系統(tǒng)最小化改造為原則,過程中兼顧規(guī)范業(yè)務流程及服務治理和數據治理工作。按計劃完成項目群計劃中所涉及的項目的功能測試、性能測試、兼容性測試、集成測試及回歸測試工作。
此次納入項目群的具體系統(tǒng)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以項目具體實施為準):
OA、智能客服中心、外部數據管理平臺、一表通、監(jiān)管報送、零售信貸、信貸等其他新建和配套改造系統(tǒng)。
具體采購需求、技術要求等詳見談判文件。
(七)服務質量: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滿足采購人要求,并順利通過采購人驗收。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且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的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財力、人力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二)供應商應為一般納稅人,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
(三)供應商具有依法納稅及繳納社保的良好記錄;
(四)供應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體系認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CMMI 3級(含)以上認證、TMMi 3級(含)以上認證證書;
(五)供應商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實施2個與本項目類似的銀行業(yè)機構配合核心系統(tǒng)升級進行的配套改造系統(tǒng)的測試項目案例。
(六)供應商須保證,采購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貨物和服務時,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和服務而引起的侵權指控,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七)供應商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紀、違規(guī)、違約等不良行為,沒有因任何不良行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況;
(八)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近三年未被中國裁判文書網發(fā)布過行賄犯罪記錄信息;
(九)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談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談判;
(十)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供應商應向采購人如實披露與本供應商存在關聯關系的其他供應商,采購人有權取消關聯關系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資格或重新組織談判;
(十一)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能與采購人高級管理人員及采購部門、歸口管理部門關鍵崗位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十二)《衡水銀行425工程中期建設專家服務采購項目》的成交人及其控股或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
(十三)中標“衡芯工程項目群”中3個以上項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
(十四)《衡水銀行測試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第一包(核心包)(二次)》的成交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
(十五)被列入本行黑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
(十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分包、轉包。
三、談判信息公示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公示時間: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
(二)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1月27日17:00,公示期間可以進行報名,逾期不再接受供應商報名;
(三)報名方式: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供應商將報名資料郵寄或現場報送至采購人地址(如紙質版報名資料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的,快遞寄出的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采購人郵箱)。
四、提交報名資料
(一)談判申請函(格式自擬);
(二)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認證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表1)及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表2)及被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復印件(報告首頁、審計意見頁及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或蓋章頁),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五)2024年10月至今連續(xù)三個月的完稅憑證及社保繳納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六)供應商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實施2個與本項目類似的銀行業(yè)機構配合核心系統(tǒng)升級進行的配套改造系統(tǒng)的測試項目案例;
案例要求:
1、包含“人月外包/服務”、“人力外包/服務”、“人員外包/服務”、“人力/人員資源池”、“框架協議/合同”等相似關鍵字的人員外包測試服務案例不作為有效案例;
2、案例合同名稱或者主要內容應包含“核心”或“核心業(yè)務”或“核心系統(tǒng)”或“分布式核心”等關鍵字,但包含”卡核心”、“信用卡核心”、“互聯網核心”等相似關鍵字的不予認可;同時,還應包括“關聯系統(tǒng)”、“外圍系統(tǒng)”、“核心外圍”、“配套改造”、“外圍”等關鍵字;
3、項目案例須為供應商與最終用戶直接簽署,同一家銀行多個案例按單個計算。
案例須提供:
1、合同復印件,合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付款情況、雙方簽章頁等內容,若合同發(fā)生補充協議或合同變更的一并提供;
2、合同約定的首付款發(fā)票復印件,無發(fā)票的提供網站公示中標或成交結果網址和截圖。
(七)提供信用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頁需體現查詢時間,查詢時間應在公告發(fā)布之后):
1 、中國政府采購網(網址: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截圖;
(七)提供信用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頁需體現查詢時間,查詢時間應在公告發(fā)布之后):
2、中國政府采購網(網址: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截圖;
3、中國裁判文書網近三年(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貪污賄賂→行賄罪的查詢詳細頁面列出行賄犯罪記錄信息(查詢對象包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八)提供關聯企業(yè)情況表(附表3)
(九)承諾書(附表4)。
(十)談判期間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機、固定電話、電子郵箱)。
注:上述材料使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編制目錄、頁碼,加蓋單位公章,膠裝成冊,于2026年1月27日17:00前郵寄或現場報送至采購人進行符合性審核,對通過審核的供應商發(fā)放談判文件。對提供虛假資料的供應商,一經查明,采購人將其列入本行黑名并取消其供應商資格。
五、談判文件的發(fā)放時間及方式
(一)發(fā)放時間: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
(二)發(fā)放方式:向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發(fā)放加蓋采購人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和WORD版文件各一份,發(fā)送至供應商報名預留郵箱,內容以PDF格式文件為準。
六、響應文件的遞交時間、地點、方式
(一)遞交時間:2026年1月30日下午2:30(北京時間);
(二)遞交地點:河北省衡水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永興西路2168號鑫怡佳苑(北區(qū)) 29幢衡水銀行辦公樓;
(三)遞交方式:談判現場遞交。
請確保在此日期時間前送達到指定地點,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依法予以拒收。
七、談判時間、地點、方式
(一)談判時間:2026年1月30日下午2:30(北京時間);
(二)談判地點:河北省衡水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永興西路2168號鑫怡佳苑(北區(qū)) 29幢衡水銀行辦公樓;
(三)談判方式:現場談判。
八、本公告發(fā)布媒介
本次談判公告在衡水銀行官網、金采網上發(fā)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采購人概不負責。
九、采購人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黎東昊
聯系電話:0318-5236908
郵 箱:hsyhjzcgbgs@163.com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永興西路2168號鑫怡佳苑(北區(qū)) 29幢衡水銀行辦公樓。